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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绥化市北林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项目遴选公告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12日 发布机构:北林区财政局

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农业农村厅、黑龙江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黑龙江省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工作方案》(黑财金[2024]1号)文件、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遴选工作的通知》([2024]13号)等文件要求,结合北林区实际,通过竞争性评审方式对在北林区区域内(不含垦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进行遴选,现就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开遴选内容

通过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符合相关要求、具有较强服务能力的保险机构在北林区区域内(不含垦区)范围内提供政策性农业保险服务。北林区本次遴选政策性农业保险机构数量为5家保险机构,服务期限为3年(2024年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

二、业务范围

包括中央和省级财政提供保费补贴的种植、养殖、森林、地方优势特色农产品保险等,不包括承保机构自主开展的各类涉农商业性保险品种。

三、参选条件

参加本次遴选的机构,须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农业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

2.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黑龙江监管局公布的符合农业保险业务经营条件的保险公司名单目录中。

3.具有完善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

4.具备完善的基层服务网络,在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区域内设有独立分支机构。

5.承保机构总公司已按要求与中国农业再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农再)约定分保业务信息系统进行对接。省级分公司能够与我省政策性农业保险管理信息平台对接。

6.承保机构总公司已与中国农再签署当期有效的《政策性农业保险再保险标准协议》。

7.对于在黑龙江省没有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经验的参选人,总公司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开业时间需在5年以上(含),存在重组、更名或新设主体依法受让相关业务的,可以原主体开业时间为准。

8.接受农业保险领导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监督指导。

9.财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10.其省级分公司在本次省级遴选确定的机构名单之内。

11.承保机构需配备充足的农业保险专岗服务人员以及服务车辆,能够满足农业保险基层推广、承保理赔服务的基本要求。

12.承保机构仅可参与本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遴选,不得跨地域参与遴选。

13.接受农业保险领导工作小组各成员单位的监督指导以及规定的其他条件。

14.参选单位须在绥化市区内或在北林区注册,不接受其他地市县(区)内的单位参加本次遴选。

其他要求:近三年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保险机构不得参加遴选:在参选地区含有政策性农业保险业务存在重大审计、监管问题受到处罚且尚在处罚期的;因综合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按照规定取消遴选资格的。

四、遴选时间安排及程序

(一)获取竞争性评审文件。凡有意参加的承保机构,请于2024年3月13日9时起至2024年3月19日17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将以下资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保险机构公章的彩色扫描件(要求清晰可辨)发送至邮箱,报名登记并获取《竞争性评审文件》。

1.保险机构营业执照;

2.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3.保险机构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

4.保险机构报名登记表;须规范填写承保机构名称,授权委托人姓名及联系电话等(须手动填写后并扫描发送至邮箱(详见附件1:报名登记表),并电话通知遴选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洪臣0451-82892115)。

(二)遴选开始时间及地点

1.遴选截止时间:有意向参加本次遴选的单位应按照《竞争性评审文件》的要求及评审指标顺序组织材料并装订,并于2024年3月22日9:30(北京时间)密封送至遴选地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逾期未到达遴选现场递交遴选响应文件的视为自动放弃遴选资格。

2.遴选地点: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层)。

(三)遴选程序

1.资料评审。由评审委员会按照《北林区政策性农业保险承保机构公开遴选评审表》细则,按照得分由高至低的顺序排名,最终确定遴选机构名单。

2.确定名单。自中选人员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公告发布媒介公布本次中选机构名单。

五、公告发布媒介

本遴选公告在北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六、遴选公告期限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北林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最先发布之日起算。

七、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绥化市北林区财政局

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和街96号

联系人:孟令刚

电话:0455-8315226

代理单位:黑龙江省兆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398号双子金座9层

联系人:刘洪臣

电话:0451-82892115

附件1:《报名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