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五十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未批先建违法占用耕地问题依然存在,2023年北林区东富镇太阳升村村民未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0.91亩建设草屋坑烤。
二、整改目标:拆除违法建筑并复耕,消除违法状态。
三、整改措施:
1.对东富镇太阳升村违规占地情况进行核查,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拆除违法建筑并复耕,及时消除违法状态。
2.压实落靠属地监管责任,定期开展动态巡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限期整改。
3.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违法占地问题开展“回头看”,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坚决杜绝问题反弹回潮。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北林区对东富镇太阳升村存在的违规占地情况展开了核查工作,拆除了违法建筑达到待耕状态,及时消除了违法状态。二是各乡镇全面压实属地监管责任,重点区域加密巡查频次。三是针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指出的违法占地问题,迅速开展排查工作,对涉及的问题区域展开地毯式复查;进一步加大对违法占地问题危害及整改意义的宣传力度,通过发放宣传单等形式,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
五、公示时间: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电话:0455-8311225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北林区生态环境督察和保护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绥化市北林区委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