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4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北林区万合村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随意堆存在沟渠内或岸边。
二、整改目标: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的畜禽粪污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对农村生活垃圾、畜禽粪污、农药包装废弃物及河湖“四乱”问题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清理,严防问题反弹。
三、整改措施:及时清理乱堆乱放的畜禽粪污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开展畜禽粪污排查整治;加强对沟渠、岸边农村生活垃圾散乱堆放的监督管理,相关乡镇、村屯加强排查,及时清理整治。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北林区万合村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对岸边、水库边的农村生活垃圾进行了清理,同时要求相关乡镇、村屯加强排查,发现农村生活垃圾及时处理、清运。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14日至2025年5月28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北林区东富镇人民政府
七、受理电话:0455-8592003
八、受理地址:黑龙江省绥化市东富镇人民政府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北林区东富镇人民政府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