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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问题整改公示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7日 发布机构:北林生态环境局

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整改问题:安达市韩辉废品收购部塑料废品大量堆存在厂区外,环境脏乱差;生产塑料颗粒无审批手续、无废气、污水治理设施,已生产成品大概9.4吨;车间北侧自建50平方米储水坑,无防渗,部分废水外排至三排二碱沟,可汇入东湖水库。北林区新华乡毛家屯吴迪家废品收购部违规收购废机油桶、机动车。

二、整改目标:推动企业规范经营。

三、整改措施:1.加强法规宣传,杜绝其他乡镇发生类似事情。

2.强化日常监管。北林区有关部门依法对吴迪家废品收购部加强监管,由乡镇政府负责督促其整改,杜绝违规收购现象发生。

3、加大处罚力度。责令相关部门对北林区新华乡毛家屯吴迪家废品收购部停业整顿,没收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及违法所得。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新华乡政府已经督促其整改完成,将违规回收的废弃机油箱和机动车都已清理规范,并且做好后续宣传工作,杜绝再有违规收购现象发生。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北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8316406

八、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院内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北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绥化市北林区委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