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42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整改问题:安达市韩辉废品收购部塑料废品大量堆存在厂区外,环境脏乱差;生产塑料颗粒无审批手续、无废气、污水治理设施,已生产成品大概9.4吨;车间北侧自建50平方米储水坑,无防渗,部分废水外排至三排二碱沟,可汇入东湖水库。北林区新华乡毛家屯吴迪家废品收购部违规收购废机油桶、机动车。
二、整改目标:推动企业规范经营。
三、整改措施:1.加强法规宣传,杜绝其他乡镇发生类似事情。
2.强化日常监管。北林区有关部门依法对吴迪家废品收购部加强监管,由乡镇政府负责督促其整改,杜绝违规收购现象发生。
3、加大处罚力度。责令相关部门对北林区新华乡毛家屯吴迪家废品收购部停业整顿,没收其非法回收的报废机动车及违法所得。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新华乡政府已经督促其整改完成,将违规回收的废弃机油箱和机动车都已清理规范,并且做好后续宣传工作,杜绝再有违规收购现象发生。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7日至2025年6月10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绥化市北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55-8316406
八、受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院内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绥化市北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绥化市北林区委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