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新闻动态>公示公告
北林区畜牧兽医局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十八)
发布时间:2025年05月21日 发布机构:北林区畜牧兽医局

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十八项问题整改公示

北林区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畜禽粪污综合利用和污染防治工作指导服务和环境监管不到位,规上养殖企业畜禽粪污污染问题屡禁不止,粪污直排入河问题突出。督察组现场抽查规模化养殖企业29家,其中畜禽粪污存储设施未达“三防”要求的有15家,发现溢流直排的有7家。畜禽粪污溢流直排直接影响河流水质。北林区旺达牧业、刘金龙养殖场“三防”设施不达标,粪污有溢流风险。

二、整改目标:规模化养殖场畜禽粪污存储设施达到“三防”要求;全区规模化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设施稳定运行。

三、整改措施:1、畜牧部门加强技术服务指导。指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完善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达到“三防”标准。2、西长发镇党委、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加大督查督办力度,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3、西长发镇党委、政府、生态环境部门加强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日常监督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反弹和再度发生。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2月26日下发了《关于做好北林区2025年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工作的通知》。北林区旺达牧业、刘金龙养殖场贮粪场建设了围堰,完善了“三防”处理设施。同时,举一反三,加强了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日常监督检查,杜绝此类问题反弹和再度发生。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21日至2025年6月4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北林区畜牧兽医局

七、受理电话:0455-8357463

八、受理地址:绥化市中直北路403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北林区畜牧兽医局(受理部门)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绥化市北林区委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2025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