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黑龙江省及绥化市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根据黑龙江省《关于全面推行“亮码入企”行政检查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自2025年7月30日起,绥化市北林区将全面推行“亮码入企”行政检查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施范围
全区具有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的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及受委托组织对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开展的现场行政检查,均须实行“亮码入企”。
二、操作流程
(一)行政检查主体:
检查前,须通过黑龙江省综合管理监督平台的行政执法业务子平台(以下称平台),制定并录入检查计划,审批生成唯一“检查码”。行政执法人员须使用“黑龙江行政执法APP”出示电子执法证和“检查码”,方可入企检查。检查结果须实时录入平台,接受全过程监督。
(二)企业及个体工商户:
如遇行政执法人员上门检查,可要求其出示电子行政执法证和检查码,扫码验证检查任务合法性。检查结束后,可通过平台对行政检查行为进行评价反馈。
三、监督保障
(一)严格执法规范:严禁无码检查、重复检查、随意检查,确保“码外无检查”;
(二)强化社会监督:企业、群众发现违规行为,可向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反映,查实后将通报处理;
(三)数据全程留痕:所有检查信息纳入平台管理,实现透明化、可追溯。
监督电话:0455-2788965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行政执法协调监督局
2025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