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农呈﹝2025﹞87号
关于印发《2025年绥化市北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的报告
省农业农村厅农村社会事业促进处:
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要求,为做好我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全面提升农民素质素养,不断壮大乡村振兴人才队伍,结合我区实际,印发了《2025年绥化市北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现呈报给你处。
绥化市北林区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15日
2025年绥化市北林区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
为确保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顺利开展,高质高效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按照《2025年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围绕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壮大和文明乡风建设等人才需求,坚持需求导向、质量优先、突出实效,坚持分层实施、分级管理、育用结合,以工程化、项目化方式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提升农民技术技能水平、产业发展能力和综合素质素养,培育粮食安全守护者、产业发展带头人和乡村振兴主力军,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坚实人才保障。
二、专项工程
2025年重点支持实施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工程。2025年,全区分类别、分模块开展常规培育(生产技能型)324人、专题培训(农机手能力提升)50人、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村9个。
(一)粮油和重要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提升工程
一是围绕当好国家粮食安全“压舱石”,立足北林区水稻、大豆、玉米主要粮油作物,以粮油领域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应用等为主要内容,组织开展增产提质、防灾减损和重大病虫害防治等全生产周期技术技能培训,提升生产技术技能。紧密衔接生产技术技能要求确定培训内容,实施分品种组班、分技术授课、分阶段培训,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主体技术技能水平。强化在田间地头实践实训,用好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业企业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切实提升农民实操水平。
二是围绕支撑农业机械化全程全面高质量发展和提升农机作业服务质量,聚焦主要粮油作物耕种管收机械化作业环节,着力培养一批高素质农机手、农业生产无人机飞手。重点围绕机械化措施促进粮油作物大面积单产提升重点环节以及机收减损等,因地制宜开展农机手技能提升培训。其中,面向专业农机手、农机大户和农机作业服务组织带头人,突出粮油作物高质量机播(含水稻机械化移栽)、高效飞防植保、机收减损、农机抗灾救灾、低空经济场景应用和农机安全生产等技术技能,突出实操实训和作业演练。通过竞争性立项,确定开展1个农机手技能提升专题培训班。
(二)农民素质素养提升工程
全面开设综合素养课程,持续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关课程覆盖所有培育对象,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普及三农相关政策、涉农法律法规、农业绿色发展、农村“三资”管理、农业标准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耕地保护建设、农业金融保险、乡村治理、农耕文化、农村移风易俗等领域知识、理念和倡导性要求,全面提升农民综合素质素养。由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实施,在9个行政村开展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以行政村为单位,每个村培训不少于50人,培训时长不超过1天,培训内容以综合素养类课程为主,可与春耕夏管、防灾减灾等应急性培训相结合。具体要求参照《黑龙江省高素质农民综合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规范(试行)》执行。
三、方法步骤
2025年,要认真总结借鉴高素质农民培育经验做法,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管理工作规程(试行)》要求,按照科学规范的方法步骤,组织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大幅度提升培育质量效果。
(一)开展调研宣传。深入开展摸底调查,围绕本地主导、优势、特色产业发展人才需求,制定年度教育培训计划。重点遴选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和乡村振兴骨干人员,组织有意愿、有需求的农民报名参训或由各乡镇(办事处)推荐参训,并按班建立培育台账。
(二)制定实施方案。按照省级实施方案要求,结合北林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把握时间节点,有计划地推进各项培育任务。同时,及时将本级实施方案报送省农业农村厅备案。
(三)严选培训机构。通过招标形式遴选培育机构,对照《高素质农民培育规范(修订)》要求,严格遴选资质优、业务强、经验多、口碑好的机构承担培训任务。
(四)分类开展培育。围绕北林区域乡村和产业发展需求组织开展培育,主要培养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术并直接从事种植、养殖和农产品加工的高素质农业劳动者和掌握专业知识技能的农业专业技术服务人员和乡村社会事业服务人员。继续落实“行政主管部门第一课”,由区农业农村局围绕综合素养课开展第一课讲解。
(五)抓好效果评价。每节集中授课、实习实训等结束后,要随堂就课程设置、教师授课、实习实训、组织管理等开展效果评价,评价较差的及时总结反思、抓好整改,评价特别差的教师、基地不应再承担下一年度培训任务。培训班结业前组织参训学员依托“云上智农”APP对培训班进行独立在线评价,参评学员比例不得低于90%。
四、质效监管
今年是持续开展高素质农民培育质量提升年,实行关键环节、重点内容全过程监管,加大自查力度,提升培育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一)严格班级管理。原则上每个培训班人数不超过70人,以实践教学为主的不超过50人。开班计划实行省、市、区三级审核制度,审核不通过不得开班。采取过程性评价、结果性考核和实践技能考评相结合方式,综合评价学员学习成果,合格者颁发培训证书,建立培育档案。
(二)创新培训模式。培育课程主要通过课堂教学(包含线上线下)、实践教学、观摩交流等形式进行。线上课堂环节可采取网络直播或课件学习方式。线上学习平台应具备完善的在线学习、直播授课、课程考核及相关统计、监测和评价。线下教学鼓励采取案例式、参与式、项目路演等形式开展。实践教学要在与课程内容直接相关的实习实训场所或生产经营一线开展,包括场地实训、顶岗实习、模拟教学、实践孵化等形式。鼓励培训机构尝试AR(增强现实)、VR(虚拟现实)等技术手段在高素质农民培育虚拟教学领域的应用。交流观摩应选取与教育主题相符的地点或主体开展。培育机构要在培训结束后对学员开展跟踪服务,时长不超过1年,次数不少于2次,跟踪服务人数不少于培训班总人数的30%。
(三)鼓励跨区培训。鼓励支持与发达地区培训机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利用外埠优势教育资源、产业基地,开展现场教学、实习实训。
(四)规范资金使用。常规培育中生产技能型按人均3000元标准执行。专题培育中农机手能力提升培训班按人均6000元标准执行。农民综合素质素养提升整村推进行动每个村补助资金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实施的需求摸底、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交流观摩、跟踪服务、总结评价等培育环节必需费用和验收费用,不得列支招投标费用、审计费用和第三方评估费用等应从“三公”经费支出的其它费用。不得给培育对象发放补助。课堂教学日均费用一般不高于当地干部培训标准。实践教学和跟踪服务费用应按实际支出。
五、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农民教育培训纳入“三农”工作和乡村振兴重要议程,完善工作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组织管理,保障资金投入,高质量完成高素质农民培育任务。区级形成2025年高素质农民培育实施方案,以正式文件报省级主管部门审核。
(二)落实监管责任。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担起项目实施、资金监管主体和监督责任,防止出现项目执行违纪违法行为。要依托全国农民教育培训信息管理系统、农业农村部转移支付管理平台做好培育全过程跟踪管理和资金支出监管。
(三)夯实工作基础。要持续推进“4个一百”工程建设,大力完善教育培训体系,用好“4个一百”工程建设成果。要加强与农垦、森工基地资源共建共享,稳步增加现场观摩、实习实训比例,不断提升教育培训质量效果。
(四)强化总结宣传。要及时做好总结,全面反映任务完成、资金使用情况和主要做法、特色亮点、突出成效和短板弱项,提出下步计划和意见建议。要大力宣传本地培育工作特色亮点,特别是模式创新、学用贯通、素养提升等突出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