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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政调2号关于成立绥化市北林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 北林区政府办公室
  • 北政调〔2024〕2号
  • 2024-04-28
  • 现行有效

北政调2号关于成立绥化市北林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强绥化市北林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2024年度工程建设管理,促进项目建设快速有序推进,确保项目按时保质完成,区政府决定成立绥化市北林区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主要职责

负责项目前期谋划、整体推进,研究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以及项目建设其他相关事项。

二、组成人员

组长:张铁峰区委副书记、区长

常务副组长:张功文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纪旭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王连庆区水务局局长

王洪利市自然资源局北林分局局长

杜金禄区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李大全区灌区服务中心主任

李向楠区发改局局长

徐英春区财政局局长

韩文清区审计局局长

三、工作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灌区服务中心,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灌区服务中心主任李大全兼任,副主任由区建设局副局长裴显波、区财政局副局长王朝波、区水务局水利建设服务中心主任刘子峰、区灌区服务中心副主任马承伯、区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科员葛力宁等兼任。

四、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水务局

负责项目全过程监督指导,水资源论证、水土保持方案制定,监督水资源利用与保护,协调水利技术和环境问题。严格管理施工许可,积极开展监督检查,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标准。

(二)市自然资源局北林分局

负责协调市自然资源局配合项目单位办理用地手续,同时承担黑土地保护任务。

(三)区政府投资项目服务中心

负责指导协调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四)区灌区服务中心(项目法人单位)

全面负责项目实施,按要求组织项目建设,加快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定期上报项目进度和资金支付情况,确保数据准确;履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责任,确保相关制度执行到位;深化工程质量管理,及时协调解决工程施工建设中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监管机制,加强项目施工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确保工程按时保质完成;强化资金监管,确保项目资金及时拨付,提升项目效益。

(五)区发改局

负责项目立项和初步设计审批,做好项目前期管理工作,快速审批项目;负责组织协调项目推进工作,对项目可行性进行风险评估,监管项目进度,确保工程质量;负责监督招标投标程序,确保重大建设项目合规性。

(六)区财政局

负责全面论证增发国债项目资金的债务风险;保障资金安全、工程项目资金拨付进度;监督政府采购工程的采购政策执行。

(七)区审计局

负责项目审计领域的业务指导。

以上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8日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4月28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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