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调4号关于调整绥化市北林区禁毒委员会成员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各街道:
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区政府决定调整绥化市北林区禁毒委员会成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主任:纪旭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副主任:张宪国区政府办主任
冮宇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于延庆区委政法委副书记
赵永春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副局长
孟红彪区法院执行局局长
张连生区检察院副检察长
肖海东区司法局副局长
委员(按姓氏笔画排序):
王罡区林草局副局长
王微区教育局副局长
王玉辉区总工会副主席
王春丽区妇联副主席
吕军区文体旅局副局长
朱英章区农业农村局四级主任科员
安美微市自然资源局北林分局副局长
孙德生区发改局副局长
张宁团区委副书记
张洪亮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陈立辉区商务局四级主任科员
赵立忠区民政局副局长
赵海君北林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荆涛区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宫丽娟区财政局副局长
袁超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崔巍区人社局副局长
满谷区卫健局副局长
潘银彩区工信科技局四级主任科员
各乡镇(办事处)乡镇长(主任)、各街道主任
二、工作机构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北林分局,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副局长赵永春兼任。
以上议事协调机构成员如有变动,由所在单位接任工作同志替补,不再另行发文。
抄送: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
区法院,区检察院。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8月16日印发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2024年8月16日
关联稿件:
-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