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奖励范围
(一)居家隔离期间私自外出活动的;
(二)境外返回我区人员未按规定隔离或未主动上报的;
(三)应集中隔离而故意逃脱集中隔离的,应居家隔离而故意逃脱居家隔离的;
(四)瞒报14天内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境外旅行史、病史、密切接触史的;
(五)有非法入境人员进入我区,存在传染他人风险的。
二、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110;
举报微信:绥化市公安局北林分局公众号
三、举报奖励办法
(一)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的,视情节给予举报人奖励人民币1,000元。同一情形多个举报人分别举报的,奖励首位举报人。
(二)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未经举报人同意,不得公开举报人相关个人信息。
(三)对恶意举报、诬陷他人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特此公告。
绥化市北林区应对新型冠状病毒
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