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政发2号关于印发绥化市北林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能力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
北政发〔2024〕2号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绥化市北林区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
工作方案的通知
区政府有关部门: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绥化市北林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迅速抓好贯彻落实。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1日
绥化市北林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的实施意见》(黑政发〔2024〕6号)《绥化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方案的通知》(绥政发〔2024〕9号)等有关要求,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深入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在更多领域更大范围推行“高效办成一件事”,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视察时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省委十三届五次全会精神、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区委六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相结合,坚持改革引领、数字赋能双轮驱动,从企业和群众视角出发,把“高效办成一件事”作为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的重要抓手,围绕企业群众办事“环节最简、材料最少、时限最短、费用最小、便利度最优、满意度最高”“六最”营商环境品牌要求,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大幅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满意度。
2024年,推动线上线下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实现高效办理13个高频、面广、问题多的“一件事”在我区落地见效,推动全区政务服务能力整体提升。到2027年,基本形成泛在可及、智慧便捷、公平普惠的高效政务服务体系,实现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重要阶段“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见效,大幅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满意度、获得感。
二、主要任务
(一)推动政务服务渠道多元化
1.推进线下办事“只进一门”。全区除场地限制或涉及国家秘密等特殊情形外的政务服务事项,原则上均应纳入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对于未进驻事项,列入政务服务中心进驻事项负面清单管理。各有关部门单设的政务服务场所、窗口应整合并入区政务服务中心,确不具备整合条件的,经区政府批准后纳入一体化管理,按统一要求提供规范服务。政务服务中心要综合考虑业务办理数量和事项办理平均时长等因素,动态启用“潮汐”窗口,合理设置综合服务窗口和专业服务窗口,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强化落实“首席事务代表”制度、严格遵循应进必进、真进真办原则,严禁“明进暗不进”,杜绝事项办理“体外循环”“先线下预审、后网上申报”。结合实际,统筹推进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建设。探索打造“15分钟政务服务圈”,在基层社区设置便民服务点,探索通过集成式自助终端提供“全时在线”服务。〔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2.推进线上办事“一网通办”。持续深化政务服务事项“五级六同”标准化工作,规范政务服务事项名称、流程、材料、时限等要素,实现全区政务服务事项同标准、无差别、同流程规范运行,形成政务服务事项数据同源、动态调整运行机制。充分利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总入口、总枢纽、总支撑作用,推进事项“应上尽上”,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涉及国家秘密等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全部纳入省政务服务事项库统一规范管理;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应主动完成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统一受理、数据实时汇聚、办事申请“一次提交”、办理结果“多端获取”,推动政务服务从“网上可办、能办”向“好办、易办、快办”转变。〔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推进企业和群众诉求“一线应答”。全面推行“民诉即办”工作机制,充分发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总客服”作用,建立健全诉求、快速分派、职责争议快速裁定、未诉先办等机制,强化问题预警和数据分析。加强12345热线与政务服务平台投诉建议、“好差评”等业务协同,实现“反映、分拨、办理、监督、告知、好评办结(差评重办)”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二)推进政务服务流程优化
1.推进关联事项集成办。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以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为基础,持续深入梳理涉及面广、关联性强、办理量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高效便民为原则,研究提出更多企业和群众视角的“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围绕国务院、省、市统一部署的13项企业和群众办事需求高、代表性强的“一件事”,牵头部门积极对接有关部门,通过系统对接整合和数据共享,减少办事环节、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限,推进“一件事”集成办理。通过整合申请材料、简化办事流程,形成业务方案,在全省“高效办成一件事”操作系统中搭建操作流程,实现线上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线下大厅综合窗口同步办理。强化跨部门政策、业务、系统协同和数据共享,实行一次申请、一窗(网)受理、一链办理、一窗(网)出件、一次办好、一体监管、一键评价“七个一”服务模式,为企业群众提供“一件事一次办”“一类事一站办”服务。强化线上线下联动,开展并联审批、联合评审、联合验收等,大幅压减办理时长和办事成本。〔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2.推进容缺事项承诺办。按照风险可控、纠错成本低的原则,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实施难度、风险可控程度、服务对象信用状况等,梳理一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有效防范风险的政务服务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容缺办理”审批服务模式。加强审批、监管、执法等部门协同,建立差异化的告知承诺事后核查和风险防范机制,逐步推动将承诺和履约信息共享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推进异地事项跨域办。进一步应用好政务服务大厅“全省通办”“跨省通办”窗口,按照全程网办、异地代收代办、多地联办、视频帮办等业务模式,建立收件、办理两地窗口协同联动工作机制,明确代收代办相关单位责任分工,探索通过视频办理、“龙政通”APP等方式提供远程帮办服务,推动更多事项“全省通办”,满足企业跨区域经营和群众异地办事需求。〔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4.推进政策服务免申办。持续优化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服务机制,实时动态监测惠企政策事项线上推送率、网上可办率、兑现落实率和咨询答复率,实现惠企政策同源发布、精准匹配、直达可及、落地见效。全面梳理行政给付、资金补贴扶持、税收优惠等政策条件和适用规则,精准匹配符合政策条件的企业群众,逐步推动政策“免申即享”提质扩面。对依法确需申报办理的,应自动生成申请表,方便企业群众一次申报、快速办理。优化政务服务平台企业个人专属服务空间,及时归集、丰富政策库,实现利企便民政策和服务精准直达。〔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2024年12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三)推进政务服务数字化
1.充分发挥政务服务平台支撑作用。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动公共应用支撑能力一体化建设,提升统一的自然人和法人身份认证、跨域电子印章验签、办件调度、用户管理等支撑能力。依托省级统建的“高效办成一件事”系统,推动相关业务办理系统与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互联互通、业务协同。〔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着力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实效。加大政务数据汇聚工作力度,打破信息孤岛,确保完成全市数据汇聚规模要求。依托省市两级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支撑政务数据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跨系统、跨业务共享应用,实现按需回流、直达基层。加强政务数据赋能,提升政务数据共享实效,加快推进“数字+”场景创新应用开发。从源头加强数据治理,围绕企业和个人两个全生命周期编制“一企一档、一人一档”数据规范,推动实现“一数一源一标准”。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通互认和扩大应用领域,全面推进政务服务事项申请材料与电子证照关联,原则上政府部门核发的材料免于提交、能够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供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实体证照。加强政务数据管理,依法依规共享使用政务数据,加强全流程安全管理,加大对涉及商业秘密、个人信息等数据的保护力度。〔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持续加强新技术全流程应用。探索通过技术赋能政务服务,推动政务服务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提高服务效能。通过优化重构申请条件、申报方式、受理模式、审核程序、发证方式、管理架构,完善智能预填、智能预审等服务功能,逐步实现政务服务向人机交互和数据分析方向转型发展。积极探索自然语言、AI大模型等前沿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的创新应用,优化智能问答、智能搜索、智能导办等服务,为政务服务提供更多可能性。〔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四)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
1.强化帮办代办服务。健全线上线下帮办代办体系,明确帮办代办工作职责、责任边界、服务内容、保障机制等。优化线上高频服务事项帮办代办,通过开展远程协助,提供统一业务咨询、审前辅导、远程导办等帮办代办服务。细化线下帮办代办工作流程,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提供定制化服务,建设老年人和弱势群体专区。强化包联领导、服务专班和首席服务员工作机制,为项目提供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残联及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优化公共服务供给。优化公共教育、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养老服务、托育服务、住房保障、社会救助等领域公共服务供给质量,持续推进与企业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水电气热、网络通信等公用事业领域等高频服务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相关业务系统按标准接入政务服务平台实现一体化管理。〔责任单位:区教育局、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区民政局、区建设局、国网绥化市郊区供电公司等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拓展增值服务内容。在政务服务中心设立“企业之家”,根据企业需求进行精准画像,梳理丰富惠企便民政策库,搭建涉企服务“一类事”主题场景,为企业在金融、人才、科技创新、国际贸易等领域,提供综合咨询、培育指导、政策兑现、纾困解难、投诉受理等“一站式”、精准化、个性化、套餐式的优质衍生服务。〔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五)推动办事规则制度化
1.健全政务服务标准体系。协同推进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运营管理规范建设,确保政务服务事项与行政许可事项清单、权责清单的有机衔接,强化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的标准化与规范化管理。“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牵头和责任单位,要积极做好与市级部门工作对接,完善工作机制、操作规程,做好相关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事项上线运行后,能够实现高效办理。〔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2.强化政务服务制度供给。鼓励各部门将行之有效并可长期坚持的政务服务创新做法以法规政策形式予以固化。各部门要及时清理和修订与政务服务改革不相适应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强化相关业务领域制度保障,破解集成办、承诺办、跨域办、免申办等创新服务模式的制度障碍。完善数字化应用配套政策,保障电子证照和政务数据高效共享应用、电子档案单套归档等法律效力。〔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人大办、区政府办、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3.健全政务服务工作体系。推进省、市、县、乡、村五级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健全一体联动、高效便捷、权责清晰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服务窗口从业人员配备、管理、培训和考核。创新政务服务人才培养、选拔和评价机制,持续提升干部队伍法治思维、服务意识和数字素养,强化政务服务专业化队伍建设。〔牵头单位: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区人社局;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完成时限:持续推进〕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督促各部门提供优质规范的“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确保各项任务尽快落地见效。
(二)落实主体责任。对列入国务院“高效办成一件事”集中攻关和创新示范重点事项的“退休一件事”,牵头部门与责任部门于2024年3月底前与市级部门完成工作对接,实现事项实质性运行;其他“一件事”重点事项于2024年7月底前完成工作对接和测试。各牵头部门要会同责任部门定期对“一件事”事项办理进行跟踪督促和业务指导,采取亲身办、代理办、伴您走流程、聘请政务服务体验员等多种形式,体验事项办理全流程,会商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不断提升政务服务质量。
(三)强化宣传推广。各部门要强化政策宣传,及时向社会发布“高效办成一件事”事项清单、办事流程和办事指南等相关信息,在实际工作中引导企业和群众采取“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相关事项。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进展成效、经验做法的总结和复制推广。
附件:“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附件
“高效办成一件事”2024年度重点事项清单
阶段
序号
“一件事”
名称
具体事项
责任部门
(★为该“一件事”牵头部门)
(一)企业事项
准入准营
1
企业信息
变更“一件事”
企业变更登记
★区市场监管局
企业印章刻制
市公安局北林分局
基本账户变更
人民银行绥化市分行
税控设备变更发行
区税务局
社会保险登记变更
区人社局
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变更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2
开办运输
企业“一件事”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区市场监管局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用总质量4500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外)
★区交通运输局
普通道路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办理
3
开办餐饮店“一件事”
企业营业执照信息核验
★区市场监管局
食品经营许可
户外招牌设施设置规范管理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
经营发展
4
水电气网
联合报装
“一件事”
水电气网接入外线工程联合审批
★区建设局、
市自然资源局北林分局、
区交通运输局、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国网绥化市郊区供电公司
供电报装
国网绥化市郊区供电公司
燃气报装
区建设局、金鸿燃气公司
供排水报装
区建设局、市自来水公司
通信报装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阶段
序号
“一件事”名称
具体事项
责任部门
(★为该“一件事”牵头部门)
经营发展
5
信用修复
“一件事”
统筹在“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平台网站建立相关失信信息信用修复指引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行政处罚信息修复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
异常经营名录信息修复
区市场监管局
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信息修复
设列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的有关部门
6
企业上市
合法合规
信息核查
“一件事”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企业城市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企业规划自然资源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市自然资源局北林分局
企业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信息核查
区人社局
企业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北林生态环境局
企业市场监管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区市场监管局
企业卫生和人员健康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区卫健局
企业文化和旅游市场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区文体旅局
企业应急管理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区应急管理局
企业住房、工程建设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区建设局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企业科技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区工信科技局
企业交通运输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区交通运输局
企业合法纳税情况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区税务局
阶段
序号
“一件事”名称
具体事项
责任部门
(★为该“一件事”牵头部门)
经营发展
6
企业上市
合法合规
信息核查
“一件事”
企业知识产权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区市场监管局
企业水资源保护领域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区水务局
企业消防安全无违法违规信息核查
区消防救援大队
电信监管领域无行政处罚信息核查
市通信管理办公室
注销退出
7
企业破产
信息核查
“一件事”
统筹相关申请核查信息的受理、分派、汇总和结果送达
★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企业车辆信息核查
市公安局北林分局
企业不动产登记信息核查
市自然资源局北林分局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核查
区人社局、区税务局
企业注册、登记等基本信息核查
区市场监管局
企业人员医保缴存信息核查
区医保局、区税务局
企业房产信息核查
区建设局
企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信息核查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企业纳税缴税情况信息核查
区税务局
企业海关税款缴纳、货物通关信息核查
绥化海关
8
企业注销
登记“一件事”
税务注销
区税务局
企业注销登记
★区市场监管局
海关报关单位备案注销
绥化海关
注销社会保险登记
区人社局
银行账户注销
人民银行绥化市分行
企业印章注销
市公安局北林分局
阶段
序号
“一件事”名称
具体事项
责任部门
(★为该“一件事”牵头部门)
(二)个人事项
出生
9
新生儿出生“一件事”
《出生医学证明》办理(首签)
★区卫健局
预防接种证办理
本区户口登记(申报出生登记)1岁以下婚内本区生育
市公安局北林分局
社会保障卡申领
区人社局
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区医保局
办理居民医保登记
科学育儿指导服务登记
区卫健局
入学
10
教育入学
“一件事”
新生入学信息采集
★区教育局
户籍类证明
市公安局北林分局
居住证
不动产权证书
市自然资源局北林分局
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查询
区人社局
生活
11
社会保障卡
居民服务
“一件事”
就业和人力资源服务、社保服务
★区人社局
就医购药
区医保局
交通出行
区交通运输局
文化体验
区文体旅局
12
残疾人服务“一件事”
残疾人证新办、换领、迁移、挂失、补办、注销、残疾类别/等级变更
★区残联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
区民政局、区残联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就业帮扶
区人社局、区残联
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
区人社局
阶段
序号
“一件事”名称
具体事项
责任部门
(★为该“一件事”牵头部门)
退休
13
退休“一件事”
参保人员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资格确认
★区人社局
基本养老保险视同缴费年限认定
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核准
因病或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退职)核准
新增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发放
基本医疗保险视同缴费年限核定
区医保局
离休、退休提取住房公积金
市公积金管理中心
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
区卫健局
户籍信息确认
市公安局北林分局
抄送:区人大办,区残联,国网绥化市郊区供电公司。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7月11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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