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庆峰 局长、党组书记负责交通运输系统和交通局全面工作,主管人事、财务、劳资、通村办、公路工程建设、安全、扶贫等项工作。
孙成玖 常务副局长(一级主任科员) 负责局机关常务、信访维稳、营商环境建设、扫黑除恶、哈绥铁伊客专及公共交通停车场建设项目的相关事宜。分管办公室和政策法规组,联系祥和公司。
王志靖 副局长(上挂)、党组成员 负责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负责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全面工作。
李东辉 副局长(上挂)、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负责执法大队全面工作。
杜术军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交通道路工程建设业务、质量监督管理以及绥大高速、北辅线、无人铁路道口、平改立等征地协调相关工作。分管建设管理组、综合规划组,联系执法大队。
宗亦文 副局长、党组成员 负责行政审批、党务等工作,分管审批中心,联系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和道桥处。
第一条 根据《中共绥化市委办公室.绥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绥化市北林区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办字[2019]2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交通运输局是区政府的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
第三条 交通运输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关于交通运输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交通运输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公路交通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全区公路交通行业的政策、规定并监督执行。
(二)制定全区公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交通行业的结构调整和信息引导。
(三)按照上级安排,对国家、省、市、区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调控;组织实施全区公路交通工程建设,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公路交通战备工作。
(四)负责辖区内省级公路养护管理及设施维护;负责农村公路管理及养护指导和监督。
(五)指导全区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加强统筹区域和城乡交通运输协调发展,大力发展农村交通,加快推进城乡交通运输一体化;培育道路有型市场发展,引导交通运输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维护公路交通行业的平等竞争秩序。
(六)负责全区客货运输、搬运装卸、汽车配件经销和运输服务业的行业管理。
(七)负责辖区内公路路产路权监管稽查。
(八)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公路工程、公路管理的行政确认和行政许可。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任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结合我局实际,编制了《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本《指南》。
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如发生变化,本《指南》将及时做出更新、说明,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网站查阅,也可以到本《指南》指定发放点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三东路民和街97号)领取。
一、信息分类和编排体系
信息的分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市交通运输局及其内设科室、局直属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依法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法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申请获得的相关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保密法》不予公开的信息。本机关在职责范围内,负责主动公开下列各类政府信息:
(一)机关职能:主要包括本机关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政策法规:主要包括本部门各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许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由国家、省、市、区制定与本机关职责相关的法规、规章等。
(三)计划总结:主要包括本机关工作重点安排及总结等。
(四)业务工作:主要包括本部门的最新工作动态等。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绥化市北林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上查阅《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信息,主要通过绥化市北林区政务公开网站公开政府信息。
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办公室查阅。
(三)公开时限
属于本机关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自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依法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生产、生活等需要,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涉及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绥化市北林区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为申请本部门信息公开的受理机构。
联系电话:0455-2889805;
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北三东路民和街97号;
邮政编码:152053;
电子邮箱: blqjtj@163.com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冬季)、14:00 -17:30(夏季);法定节假日不办公。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绥化市北林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利用区政府政务公开网站“依申请公开”栏目填写相关信息,并选择本机关作为受理部门提交即可。申请信息到达网站服务器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2、信函、传真、电报申请。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申请人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信函、电报、传真到达申请受理机构的时间为申请时间。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受理机构当场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工作人员代为填写。
申请人申请获取与个人相关的政府信息,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向本机关提交书面申请。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时间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五)答复期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答复期限为自收到《申请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根据情况,答复期限可适当延长,延长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期限内。
四、监督和保障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该机关的上级行政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反映。
一、内设机构
根据以上主要职责,北林区交通运输局设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电话:2889805
负责机关党务及政务工作;负责公文处理、信息、档案、保密、信访、议案、提案、建议、接待联络工作;负责会议组织、督查督办、安全保卫、车辆、房产等后勤管理。负责道路交通运输、公路工程、公路管理的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道路运输车辆年度审验。负责全系统安全生产工作。
(二)计财组。
组织执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规章、制度;指导监督所属单位财务工作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工作;负责公路桥涵及附属设施建设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等工作;负责局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效益的审计;指导交通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负责组织制定全区交通行业发展规划;负责全区交通行业的综合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公路、桥涵及附属设施建设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有型市场的培育和策划;负责协调全区公路交通战备物资的运输等工作;负责对全区交通待业各项工程建设计划实施的监督。
(三)人事组。
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工资、编制考核、社保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和干部素质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局所属单位职工培训和教育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