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指南
为便利社会公众获取区政府(办公室)信息,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提交和接收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制定本公开指南。
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内容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1.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网站。网址:http://www.hljbeilin.gov.cn。
2.“北林发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beilinfabu。
3.北林区图书馆。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中直南四路口132号,联系电话:8348412。
4.在绥化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联系地址:绥化市北林区秀水一期商服369号,联系电话:8109800。
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渠道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申请区政府(办公室)信息公开。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以在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的“依申请公开”填写、提交电子版《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2.邮政寄送。申请人可通过邮政寄送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的显著位置标注“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将申请表邮寄至区政府办公室(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和街96号,邮编:152000)。
3.当面申请。申请人可向区政府办公室(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和街96号)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
绥化市北林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政务公开组具体承办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事宜,办公地址:绥化市北林区人和街96号;邮政编码:152000;联系电话:0455-8315501;电子邮箱:blqzwgk@163.com;办公时间:5月1日至9月30日8:30-11:30、14:0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8:30-11:30、13:30-17: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监督和投诉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未按照要求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或者对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依法答复处理的,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提出。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投诉、举报,也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